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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视讯!重庆大足公租房可以出租或转让吗
来源: 本地宝      时间:2023-04-05 15:08:57

答: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,不得出租或转借,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

房屋管理

1. 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,不得出租或转借,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2. 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、电、气、通讯、有线电视、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。

3. 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,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。对于房屋内部易耗设施及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,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。

4.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同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后的大修、更新和改造,确保共同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。

5. 多人合租的,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、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。承租期间,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。

(四)换租规定

因重度残疾、大病等特殊情况,可向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提出换租申请,原则上在本小区换租。

1. 换租面积应符合规定的配租面积标准。

2. 经审核、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,根据公示的腾退房源情况、换租轮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。

3. 换租完成后,重新签订租赁合同,并按规定一个月内腾退原承租房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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